日前,內蒙古召開工業能源綠色發展專題新聞發布會,會上,內蒙古圍繞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積極淘汰落后煤電產能,推廣可再生能源發電。
近年來,內蒙古通過實施煤炭產能置換、行業兼并重組等措施,積極淘汰落后煤炭產能。2019年引導退出地方煤礦10處、產能340萬噸,“十三五”以來累計化解過剩產能4190萬噸,完成國家下達任務的2.45倍;煤礦單礦平均產能257萬噸,為全國平均水平的近3倍。同時,內蒙古加快淘汰落后煤電機組,2019年淘汰落后煤電產能13.6萬千瓦。
同時,內蒙古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發電。截至2019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裝機4331萬千瓦,占全區電力總裝機1/3,可再生能源已成為電力供應體系的重要部分;全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896億千瓦時,占總發電量的16.4%,與等量火電相比,減少原煤消耗3800萬噸、碳排放7000萬噸,相當于造林19萬公頃。
目前,內蒙古的能源集中集聚集約發展成效顯現,能源結構進一步向清潔化方向邁進,能源綠色改造升級步伐加快,能源與生態治理融合發展已初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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