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伴隨著海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三期項目、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項目,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二期項目同時運營,意味著海南省“十三五”期間規劃建設的焚燒發電項目全部投入運營。
至此,海南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11575噸/日,處理能力首次超過全省生活垃圾產生量。海南生活垃圾迎來全焚燒時代。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三期項目內的焚燒鍋爐。記者 李慶芳 攝
垃圾量快速增長致終端處理壓力極大
有些填埋場超負荷或超庫容使用
2001年,海南省建成首座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海口顏春嶺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垃圾800噸/天。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鎮化步伐加快,全省生活垃圾量也急劇攀升,垃圾處理量從2010年的151萬噸增加到2019年的378萬噸。快速增長的生活垃圾給海南省終端處理設施帶來極大壓力。
過去,海南省生活垃圾主要采取“衛生填埋+焚燒處理”的模式,其中又以填埋處理為主,焚燒為輔。
截止2019年底,全省正常運營的焚燒項目僅4座,設計處理能力為4375噸/日,而同期全省生活垃圾產生量每天超過1萬噸,16座生活垃圾填埋場中,盡管有些已經超負荷或超庫容,但由于焚燒項目沒有建成,填埋場不得不繼續采取擴容、增高壩體等措施,來處理每天源源不斷的生活垃圾。
全省布局建設焚燒發電項目解難題
近期建設9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
為扭轉這一被動局面,海南省委省政府下定決心解決這一民生難題。
在發改、環保、住建等多部門的共同推動下,海南省先后印發了《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以及三年行動方案等,為全省統籌布局建設一批焚燒發電項目提供了重要依據。
該規劃按照“科學統籌、區域共享”的原則,從處理設施服務范圍、垃圾產生量、運距、環境保護目標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與分析,科學、經濟地對全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進行總體布局,全省近期共規劃建設9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未來海南還要啟動焚燒發電設施建設,指導陵水啟動350噸/日、儋州啟動500噸/日焚燒爐的建設,以滿足生活垃圾增長需求。
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關注、非常關心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尤其是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進展和運營情況,多次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研指導,并幫助項目協調解決問題。
作為牽頭責任部門的省住建廳,更是把生活垃圾焚燒項目作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重中之重,幾乎做到“逢事必談”。從2018年8月開始,對焚燒項目實行“每周一報”的督導機制,實時監督焚燒發電項目進度。先后對進度較慢的項目開展約談,組織督查,下發通報指出存在問題,督導項目加快建設。
9個項目中,昌江項目于2018年10月15日試運營,其余8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自2018年12月底全部開工,到2020年底,海口和三亞三期、文昌和瓊海二期、屯昌、陵水、東方、儋州等8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全部運營。
全省焚燒廠處理能力達11575噸/日
處理能力首超垃圾產生量
伴隨著海口三期焚燒項目的點火運營,意味著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11575噸/日,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首次超過生活垃圾產生量。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9座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使海南生活垃圾處理實現“兩個轉變”,對海南解決生活垃圾難題意義重大。
首先,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從根本上發生變化。2019年前,海南全省生活垃圾處理以衛生填埋為主、焚燒為輔,今后則轉變為全部焚燒處理,全省生活垃圾處理迎來“全焚燒”時代。
同時,過去由于處理能力不足,各市縣到處找終端處理設施,是被垃圾追著跑,現在由于新建的焚燒項目全部運營,處理設施不僅可以完全滿足全省生活垃圾處理無害化處理要求,還可以騰出處理能力來幫助消化超庫容填埋場的垃圾。
焚燒能減少垃圾重量和體積
節省土地資源并產生電能
據了解,由于能源、土地資源日益緊張,焚燒處理并利用余熱發電比例逐漸增多,與傳統的衛生填埋和堆肥相比,垃圾焚燒發電或供熱的處理方法能有效地減少垃圾重量70%—80%,減少體積90%,可有效地節省用地。
負責海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建設的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葉景芳介紹,被焚燒的生活垃圾最后會有17%的爐渣,可用于制作環保磚或道路施工,同時,還會產生2%-3%的飛灰,這些飛灰經專業處理后填埋。而焚燒過程中產生的蒸汽,帶動汽輪發電機工作,又會產生源源不斷的電能。海口三期項目年處理生活垃圾量在65.70萬噸,年發電量將達到3.22億千瓦時,這些電量將全部并入電網。
因此,焚燒技術作為一種有效的垃圾處理工藝,具有無害化徹底、減容、減量效果好、有利于資源再利用、焚燒技術比較成熟、綜合效果好等特點,已被經濟發達而土地資源相對緊缺的地區所采用,焚燒技術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成為垃圾處理技術的主導技術之一。
下一步,海南省計劃推行第三方監管,指導有條件的市縣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投入運營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監管,督促其規范安全運營;省級層面也將對包括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在內的終端處理設施開展第三方巡查和監管,確保焚燒項目安全運行,確保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全省填埋場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
對超庫容或超負荷的篩分減量處理
進入全焚燒時代后,海南全省垃圾填埋場和存量垃圾堆放點將如何處置和管理?
海南省住建廳城鄉環境衛生管理處許虹處長介紹,為完成中央環保督查指出海南120座存量垃圾堆放點的整改任務,有市縣也將部分存量點垃圾轉運到填埋場集中無害化處理,目前120座存量垃圾堆放點也同步全部治理完成。
采取全焚燒處理后,作為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16座生活垃圾填埋場將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每日新產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運往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根據各市縣之間的運輸距離、8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處理能力等因素,編制完成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服務范圍調整方案》,按照垃圾處理全覆蓋的原則,確保全省生活垃圾都有對應的焚燒發電廠處理。
許虹介紹,將指導市縣對需要封場的填埋場按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實行封場工程;對超庫容或超負荷的填埋場,指導市縣開展篩分減量處理,對篩分出的有機質,能進焚燒廠焚燒的進場焚燒、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減少填埋場庫容和滲濾液產生;對尚有剩余庫容的填埋場,也不再接收生活垃圾,但要做好填埋場日常安全等管理,做好覆膜、除臭等措施,防止臭氣外溢、雨水滲入。
不管是需要封場的填埋場,還是需要篩分減量的填埋場,或者是有剩余庫容的填埋場,都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但不代表對填埋場棄之不管、立即關閉,而是要繼續做好規范化管理運營,包括安全防護、滲濾液要及時達標處理等措施。
此外,海南將督促相關市縣做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公眾開放工作,加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知識宣傳力度,爭取更多群眾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工作的理解與支持,逐步消除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鄰避”效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