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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出臺

景德鎮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3-02-08 13:36:23

  近日,江西景德鎮市人民政府發布《景德鎮市碳達峰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間,全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明顯優化,特色優勢產業比重顯著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增長得到有效控制,基礎設施建設低碳化水平不斷增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廣應用取得重大突破,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8%,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省下達指標,全市碳達峰基礎有效夯實。

全文如下:

景德鎮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贛發〔2021〕28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2〕17號)等精神,扎實推進全市碳達峰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把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聚焦“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實施能源低碳轉型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行動、交通運輸低碳建設行動、節能降碳提質增效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低碳科技創新引領行動、碳匯基礎能力提升行動、綠色低碳生活倡導行動等九大行動,堅持經濟結構低碳轉型,社會發展綠色轉變,完善全市碳達峰工作組織保障、統計核算制度保障、金融稅收資金保障、交流合作智力保障,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打造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國際瓷都”。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明顯優化,特色優勢產業比重顯著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增長得到有效控制,基礎設施建設低碳化水平不斷增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廣應用取得重大突破,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碳匯能力鞏固提升,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8%,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省下達指標,全市碳達峰基礎有效夯實。

  “十五五”期間,全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進一步優化,特色優勢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重點行業能效達到先進水平,煤炭消費總量逐步減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利用模式逐步建立,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取得重大突破,碳匯能力穩步提升,循環低碳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全市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能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運行的重要物質保障,化石能源消耗是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積極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系統,堅持安全平穩實現碳達峰目標并有序降碳。

  1.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動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持續下降,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大力實施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嚴格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推動清潔煤電項目建設,推進現役燃煤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加快實施終端用能領域電能替代,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建設,有效提高終端用能設備的電氣化率。嚴格控制建材、焦化、化工等行業的煤炭消耗量,保持非電用煤需求負增長。逐步調整油氣消費規模,大力推進低碳燃料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機動車和內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電氣化、低碳化替代。加快全市天然氣發展利用,推進燃氣配套改造工程、華潤燃氣LNG儲備站項目建設,提升天然氣、成品油等輸送能力,加強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儲氣調峰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供電公司、景德鎮發電廠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制定景德鎮市新能源發展規劃,統籌全市新能源開發工作,落實完成省下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建設。大力推進光伏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注重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實施“光伏+”應用模式,充分利用農業、林業、園區、市政設施、公共機構、居民住宅等資源,積極推進“光伏+”項目工程建設。探索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因地制宜建設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提高農用秸稈、園林廢棄物等生物質利用水平,探索地熱能開發利用。到2030年,風電、光伏和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140萬千瓦以上。(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進能源供應基礎設施低碳建設,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強電網建設升級改造,建成滿足城市發展需要,適應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接入需求的城市電網。推進城市高壓電網優化調整,加快220千伏環狀電網建設,優化110千伏電網結構,推進青塘、新平、后港、景涌等220千伏及校場、楊范、樂南、站前、樟樹坑等110千伏輸電線路建設和高科技陶瓷產業園110千伏、220千伏變電站建設等輸變電工程。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全面解決農村低壓用電問題。到2025年,農村供電可靠率力爭達到99%以上。加強“源網荷儲”一體化協調發展,推動電化學儲能、抽水蓄能等新型調峰設施示范應用推廣,推動風光水火儲一體化協調同步發展,建成智能配電網,提升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完善用電需求響應機制和能力,探索建設虛擬電廠,充分發揮電力負荷需求側響應能力,到2030年,全市電網力爭具備5%左右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對全市碳達峰目標實現具有重要影響。要持續優化產業結構,推動工業低碳發展,加快化工、建材等行業率先達峰,加快陶瓷產業綠色轉型,實現工業全面綠色高質量發展。

  1.推動工業低碳轉型。聚焦陶瓷、航空、精細化工和醫藥等重點產業,實施鑄鏈強鏈引鏈補鏈和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打通“堵點”,補齊“斷點”,不斷提高產業鏈及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依托優勢產業和龍頭企業,不斷擴展、延伸、完善產業鏈,提升產業關聯度,推動行業上下游與企業間的協同降碳。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推動產業體系向低碳化升級轉變,探索建立綠色制造和綠色供應鏈體系,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企業。大力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推動陶瓷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協同發展,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協同制造、服務型制造、智慧制造、個性化定制等“互聯網+制造”新模式。(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強化建材行業產能控制,通過綜合手段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嚴格落實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產能置換政策,加強石灰、建筑陶瓷、墻體材料等行業管理。開展水泥常態化錯峰生產,加快水泥行業非碳酸鹽原料替代,全面降低水泥生產工藝過程的二氧化碳排放。推廣新型低碳膠凝材料、固碳礦物材料和全固廢免燒新型膠凝材料的使用。優化發展建筑陶瓷產業,開發推廣非金屬新材料、海綿材料等新型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窯爐煙氣脫硫脫硝除塵、清潔化能源以及智能制造、資源綜合利用等共性技術。加快推進建材行業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通過數據采集分析、窯爐優化控制等提升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全鏈條生產工序清潔化和低碳化。(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化工行業碳達峰。鼓勵化工園區建設能源綜合管理平臺,實現能源管理數字化智能化,推動園區能量梯級利用和物料循環利用。推進重點化工企業實施清潔低碳生產升級改造,全流程推動工藝、技術和裝備升級,加快淘汰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鼓勵企業以電力、天然氣作為煤炭替代燃料,有效減少燃料用煤,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動原料輕質化轉型,提高低碳化原料使用比例。(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陶瓷行業綠色轉型。積極進行陶瓷行業能源結構轉型,增加清潔燃料的使用,推廣電氣混合模式、屋頂分布式光伏的開發利用。應用現代化發展模式加強能源管理,有效降低碳排放。建立燒成窯、干燥窯等設備用電、用氣、廢氣排放實時監測系統,通過數字化管理降低用能成本。應用節能新技術,對現有工藝加大節能技術改造,開展清潔生產實驗,降低陶瓷行業碳排放。探索陶瓷行業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術。細分陶瓷領域產品結構,探索與產品性能匹配的多元化減碳應用場景。(國家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行動

  探索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與碳排放管理機制,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加快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

  1.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城鄉空間布局,落實綠色低碳規劃建設,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城鄉建筑面積總量。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推進城市安全系統建設,打造能夠適應全球氣候變化趨勢的韌性城市。實施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創建行動,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推行施工管理和綠色物業管理。推行綠色施工,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術應用,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發展,推行全裝修住宅,減少建設過程能源資源消耗。在城市更新和城鄉改造中落實低碳要求,嚴格執行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絕大拆大建。推進低碳城市、綠色城鎮、綠色社區、綠色礦山建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嚴格落實建筑綠色低碳要求,提高新建建筑設計建造水平。持續提高新建建筑和基礎設施節能標準,推進建筑節能改造。開展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試點示范工作,機關辦公建筑、國有企業投資的公共建筑等率先開展示范。運用智能管控技術對城鎮公共機構建筑和大型基礎設施實施改造升級,提高公共建筑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和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監管系統,開展公共建筑能效對標和能源審計,探索建立公共建筑運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額管理及能耗信息公示和披露制度。落實公共建筑能耗定額制度,實施基于限額指標的用能價格差別化政策。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市政公用集團、市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有效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規范化應用,積極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建設。充分利用工業廠房、公共機構、民用建筑等屋頂資源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積極推進浮梁縣“整縣光伏”試點建設。加大地熱能勘查開發力度,探索地熱能在建筑供冷和供暖的應用。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業農村用能低碳轉型。構建農村現代能源系統,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強既有農房節能改造,鼓勵新建農房執行節能設計標準。建立基于屋頂光伏的農村新型能源系統,發展以光伏發電為核心的新型直流微網,增加農村用能供給。加強農村電網規劃建設與升級改造,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鼓勵和引導農機及時報廢更新和升級換代,進一步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農用車輛、節能環保灶具的推廣應用。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運輸低碳建設行動

  著力提升綠色發展管理能力,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結構性、管理性、技術性節能減排,加強行業環保監管,集約高效利用資源,推動綠色生態公路、鐵路、港口、航道、機場等建設,努力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交通運輸體系構建,促進全市交通運輸綠色發展。

  1.提高運輸裝備低碳化水平。科學投放高效低耗、節能環保運力,推進綠色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更新淘汰老舊車輛,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及時報廢老舊車輛和高耗能高碳排放車輛,減少污染。優化公交車輛燃料結構,逐步加大LNG、CNG清潔能源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的投放,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到2025年,公交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新能源汽車分別達到72%、35%。到2030年,營運車輛、船舶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10%、5%。推進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更新公務用車優先使用新能源車輛。鼓勵居民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積極培育電動汽車消費市場,促進電動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提高非營運交通領域運輸設備低碳化水平。(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構建低碳交通運輸系統。堅持客運零距離換乘、貨運無縫銜接原則,完善綜合交通樞紐集疏運設施短板,加大對公鐵、鐵水、空陸等不同運輸方式運力銜接和組織協同,提高運輸效率和一體化水平。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系統建設,加快節能環保交通運輸裝備應用,推進多式聯運、接駁運輸、滾動發班等先進的組織方式。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與步行、自行車、小汽車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間的銜接換乘條件,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為主體的綠色出行系統。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交通運輸行業,增強全市交通運輸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能力。到2030年,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交通基礎設施低碳建設。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的綠色循環低碳建設與運營水平。大力推行新建交通基礎設施生態設計與綠色施工管理,加強公路、航道沿線及港口、場站等周邊區域綠化美化。推進公交場站、客運場站、火車站、機場、服務區等低碳設施建設,利用公交場站鋪設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設備,提高交通基礎設施新能源利用率。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加快推進商超、車站、社會停車場(庫)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公共服務場所公用充電樁建設,逐步形成新能源車輛充換電設施服務網絡,保障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需求。實施高新區新能源產業園項目,打造市區新能源汽車充電網,搭建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線上管理平臺。到2025年,建設3000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施。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積極推動氫能應用試點,研究推進加氫設施建設,探索氫燃料電池在城市公交等領域應用。(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景德鎮機場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創新智慧綠色物流發展。積極推動物流業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綜合物流園區、專業物流園區與制造業、農業深度融合,構建物流公共信息云服務等專業化物流信息平臺,積極建設魚山碼頭、鳴山碼頭等港區配套物流園,建成多式聯運和干支銜接的綜合性貨運樞紐。推行物流裝備標準化,提高水路、鐵路貨運量和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十四五”期間,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到2030年,水路和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23%。加快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及智能化物流設備的應用推廣,提升物流業智能化水平。加快構建重點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網點三級配送網絡體系,形成高效、綠色、共享的城鄉智慧配送網絡,推進商業配送、冷鏈運輸、搬場運輸等城市配送業態和“線上+前置倉”、集市驛站等創新模式發展。(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南昌鐵路局景德鎮車務段、景德鎮機場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節能降碳提質增效行動

  樹立節約優先理念,以能耗雙控為抓手,加強“兩高一低”項目準入管理,全面開展能效提升建設,增強節能管理綜合能力,提升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推進精細化節能管理。深化全市節能管理工作機制,科學合理分解能耗雙控目標,細化評價考核體系,落實相關部門和重點企業目標責任。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有效評估新增項目對全市能耗雙控任務和碳達峰目標的實際影響,嚴格項目節能驗收管理。探索建立用能預算管理機制,細化落實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建立覆蓋全市重點用能單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在線監測平臺,推進建筑碳排放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強化能源審計管理,通過信用監管、階梯電價、目標考核等手段引導用能單位提升節能管理水平,拓展節能潛力。(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建立健全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政策體系,建立健全項目管理預警、獎懲問責等制度,壓實主體責任,強化日常監管。實施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加強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管理,依法開展規劃環評,強化規劃約束,避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實施。對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開展節能診斷和清潔生產評價認證,組織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改造行動計劃,將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納入改造項目清單,做到應列盡列、能效應提盡提,推動產業綠色轉型發展。全面開展在建項目節能審查與環評審批情況排查,深入論證擬建項目,對未落實能耗雙控、環境質量改善等要求和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規定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服務中心、人行景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大力推廣高能效產品設備,完善政府綠色采購相關政策,擴大綠色采購產品范圍,落實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和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用能產品設備更新換代和改造升級。以電機、風機、水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鍋爐、窯爐、制冷劑、電梯、環保治理設施等數量多、使用范圍廣、耗能總量大的用能設備為重點,通過落實能效標準和更新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設備能效水平。綜合運用稅收、價格、補貼等多種手段,激勵和約束并舉引導加快產品設備更新升級,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全面落實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開展能效提升建設。實施節能減碳綜合改造行動,全面提升全市綜合能效水平。開展全市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綜合能效水平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推動高新區、陶瓷工業園、樂平工業園、浮梁產業園等重點園區落實節能降碳工程,打造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深入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聚焦信息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和創新基礎設施三大方向,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提高綠色低碳水平。全面推進物聯網感知設施、高速智能信息網絡、一體化大數據中心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新能源及儲能設施建設,提高新型基礎設施清潔能源利用水平。推動現有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廣泛采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綠色低碳技術,按要求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系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模式,全面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從資源利用源頭控制能源消費與溫室氣體排放,加快減污降碳協同推進。

  1.推進園區循環化建設。按照物質流和關聯度統籌產業布局,持續推進企業小循環、產業中循環、區域大循環的園區循環發展系統建設。以樂平市和昌江區為重點,大力開展工業污染治理和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工程,實施關鍵補鏈項目,打造省級循環經濟建設樣板區。依托樂平工業園、浮梁產業園、高新區、陶瓷工業園等產業園區,以減量化、清潔化、循環化為主線,著力打造特色循環經濟產業鏈。加快推進電廠余熱梯級利用,建設供熱管網,在條件合適的工業園區引入供熱管道作為園區基礎設施,積極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加快建設城市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和廢舊電子等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系統,規范發展再制造產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水平。按照產業布局集聚化、利用方式低碳化、技術裝備先進化、模式機制創新化、運營管理規范化的建設要求,積極開展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建設工作。以節能降碳為導向,有效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固廢處置利用全區域統籌、全過程分類、全品種監管、全鏈條循環,做好重點品種廢棄產品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加強廢舊物品回收設施規劃建設,全面加強大宗固廢循環利用,促進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全面構建礦產資源安全、規范、高效的回收利用鏈條,加強尾礦資源及工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提升高附加值利用水平。推進工業固廢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和再利用,鼓勵開展大宗固廢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建設。有效發揮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替代天然資源的協同降碳作用。(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城市礦產開發利用,探索建立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的資環循環利用網絡,制定“互聯網+”資源回收利用模式,提高規范化回收企業對個體經營者的整合能力。放寬廢舊物資回收車輛進城、進小區限制并規范管理,充分提高資源回收利用效率。完善廢棄資源回收、分選加工、再生利用和銷售網絡,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因地制宜完善鄉村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網絡,推動城鄉廢舊物資回收處理體系一體化發展。(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和轉運設施建設,加快健全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系統。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強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頭減量,推廣應用低碳環保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加快推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減少二次包裝,推廣可循環、易回收的包裝物。加強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推行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模式,推進垃圾分類回收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融合。重點推進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利用產業發展,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廢棄物消減、廢物交換、廢物循環利用和處理。到2025年,城鄉生活垃圾分類閉環系統基本建成,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率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低碳科技創新引領行動

  聚焦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強化創新能力,為碳達峰碳中和提供科技支撐。

  1.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積極爭取省級科技項目支持,推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實現突破。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大容量儲能、新能源交通工具、“光柔直儲”建筑能源系統、減污降碳節能增效協同等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先進成熟的綠色低碳技術,大力推動應用場景和公共資源開放共享,推進先進實用技術大規模應用。鼓勵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合理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技術路線圖,在化工、陶瓷等重點行業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開展示范應用項目。推動智能電網、新型儲能等重點技術和先進裝備在電力能源領域的示范應用。(市科技局、國家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生態。實行“揭榜掛帥”“賽馬爭先”等機制,推動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針對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攻關。強化企業在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加強資源創新統籌,發揮企業在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應用等方面的主體作用,支持重點企業承擔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鼓勵龍頭企業牽頭建立科技創新聯合體。充分發揮國企資金、平臺、技術等優勢,利用好民營企業政策靈活性、創新活力、人才聚集等方面的優勢,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政策,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引導企業開展面向技術應用的研究創新。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服務,完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完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扶持政策,推動綠色技術供需精準對接,推進“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形成科技創新上下游聯動的一體化創新和全產業鏈協同技術發展模式。(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教體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服務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全面推進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昌江區省級創新型縣(市、區)、陶瓷工業園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五星級示范基地、樂平工業園中國智慧化工園區試點示范(創建)單位、高新區國家通航產業綜合示范區等建設,構建層級分明、功能互補、支撐有力的創新平臺體系。布局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搭建航空、陶瓷新材料、精細化工和醫藥、膜材料、新能源充電樁等高技術領域的協同創新平臺。實施大中型企業研發機構覆蓋計劃,鼓勵龍頭企業和行業領軍企業牽頭建設產業共性技術平臺或技術創新中心。(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碳匯基礎能力提升行動

  利用良好的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加強森林濕地農田等碳匯基礎能力建設,有效落實生態保護修復,推動生態價值轉換,助力全市碳達峰目標順利實現。

  1.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優化國土空間保護格局。強化用地管制,優化國土空間布局,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嚴禁擅自改變林地、濕地、草地等生態系統用途和性質。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大力推廣節地技術模式。加強自然保護地體制機制建設,提高生物多樣性與固碳能力協同保護,穩定固碳作用。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和修復重大工程。進一步完善林長制,深化集體林權改革,鞏固基層林業管理,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控,提高森林火災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使用林地定額管理,嚴格落實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憑證采伐制度。(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鞏固提升林業碳匯。全面推進國土綠化行動,積極推進天然林資源保護,加快森林撫育,加強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等建設,強化森林科學經營,不斷優化森林結構,提高森林質量,全面提升森林功能。將生態文明理念融入新型城鎮化發展進程,深入推進義務植樹活動,創新義務植樹實現形式,提高義務植樹盡責率和有效性。堅持“生態型、節約型、功能型”城鄉造林綠化發展方向,扎實推進城鄉綠化工作,合理規劃城鄉綠地,加強城鄉綠化美化、生態修復和森林草地植被保護,提高城鎮綠化面積,提高村莊綠化水平。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穩定在67.85%的穩定水平,活立木蓄積量達到3878.2萬立方米以上。(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生態優勢轉化。開展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開展森林、草地、濕地、土壤等碳匯調查、儲量評估與潛力評價,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健全生態資產與生態產品市場交易體制機制,推動建立江西省資源環境權益交易中心景德鎮分中心。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系統,探索建立根據生態產品質量和價值確定財政轉移支付額度、橫向生態補償額度的體制機制。聚焦生態農業、生態工業、生態旅游業、健康養生業等,設置景德鎮生態產品目錄清單。按照“誰修復、誰受益”原則,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充分挖掘全市綠色生態資源優勢和品牌價值,以產業化利用、價值化補償、市場化交易為重點,積極開展市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改革,持續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探索兼顧生態保護與協調發展的共同富裕模式。推動浮梁縣創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國家試點,總結推廣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業減排固碳。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提高水土資源利用效率,保護農業生物資源。大力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水肥一體化等高效施肥技術,提高肥料利用率。以耕地土壤有機質提升為重點,加強退化耕地治理,推動秸稈還田、綠肥種植,提高農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農業碳匯。加強畜禽糞污處理利用和秸稈資源化利用,減少種養環節溫室氣體排放。到2025年,累積建成高標準農田93萬畝,主要農作物農藥化肥利用率達43%,秸稈年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3%以上,力爭達9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爭達到90%。(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綠色低碳生活倡導行動

  積極弘揚生態文化,普及生態文明知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構建全社會以生態價值觀念為準則的綠色低碳生態文化體制機制。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引導。把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低碳意識納入國民教育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推進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工廠、進機關。深度挖掘全市生態文化資源,創建一批生態文明教育基地。組織好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植樹節、濕地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和省生態文明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大環境公益廣告宣傳力度,深化“河小青”青年志愿服務活動,引導公民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培育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構建以“生態景德鎮”“山水景德鎮”“綠色景德鎮”等核心品牌為主的地域特色公用品牌系統。(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市教體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積極倡導低碳生活。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大力倡導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全面推行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扎實開展限塑、反過度包裝、反食品浪費行動,引導形成健康生活習慣。開展各類綠色低碳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廣泛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社區、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探索減碳行動激勵機制,推進全市碳普惠制度與平臺建立實施,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低碳出行、垃圾分類回收等低碳行動。(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市教體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綠色產品供給和消費水平。積極參與各級綠色低碳產品或服務認證體制建設,完善標準系統與標識系統,擴大認證系統覆蓋范圍。選取具有景德鎮市特色的產品,探索碳標簽、碳足跡認證試點工作。加大財政對綠色低碳產品購買的支持力度,提高居民購買使用綠色節能產品的積極性。落實公共機構對節能環保綠色產品的優先購買和強制購買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規模,提高綠色產品市場占有率,提升綠色產品消費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管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基本要求,引導企業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履行社會道德責任。鼓勵重點領域龍頭企業積極制定落實企業碳達峰實施方案,推進重點用能單位碳排放核算與碳減排路徑研究,制定節能降碳專項工作方案,有效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重點排放單位要按照要求公開相關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行業協會等組織的監督作用。(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貫徹落實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要求,推進區域、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統計核算,夯實全市能源與碳排放數據統計核算基礎能力。推進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推廣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技術在碳排放實測領域應用,探索建立“天空地”一體化碳排放觀測評估技術體系。利用“生態云”大數據平臺收集統計、生態環境、能源監測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數據,建立協同共享機制。(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統計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財稅、價格政策支持。統籌財政專項資金對碳達峰重點工作與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落實市、縣兩級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金融、價格、財稅、土地、人才等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行業組織和企業設立低碳發展專項基金,拓寬綠色低碳企業投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碳金融產品,推進綠色金融發展。加大對科研院所及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研發、推廣應用等碳達峰相關工作的財政資金扶持力度。積極完善綠色產品推廣和消費政策,加大財政資金對綠色低碳產品的補貼力度。強化稅收政策綠色低碳導向,全面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銀保監分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交流合作。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低碳技術與金融合作,擴大綠色低碳產品、技術和服務等進出口貿易,鞏固景德鎮陶瓷制品等特色產品出口。積極開展國內外低碳發展的區域交流合作,重點加強新能源研究與開發、低碳技術研發與應用、低碳產業發展、近零排放試點示范建設、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等領域的區域合作。持續引進特色產業發展所需的產業技術及高端人才,進一步深化與合作地區的綠色低碳領域交流層次與渠道。(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金融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運用市場機制。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相關工作,嚴格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督促重點排放單位按時完成碳排放配額清繳。建立健全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對重點排放單位和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確保碳排放數據質量。鼓勵重點企業積極參與排污權有償使用與排污權交易,支持推進用能權、綠電、綠證交易,積極培育交易市場,引導相關企業利用市場機制推進節能減污降碳。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碳排放報告制度,支持重點排放企業開展碳資產管理,挖掘低碳發展潛力。鼓勵將碳匯、可再生能源、碳減排技術改造等領域項目開發成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積極參與市場交易。(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景德鎮發電廠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景德鎮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主要領導、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領導小組負責牽頭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研究,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體制機制,落實保障措施,出臺相關政策,統籌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強化責任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日常指導,定期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展開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領導小組工作要求和職責分工,制定政策清單、任務目標和項目明細,明確各項清單負責人、具體措施和完成時限,倒排時間,壓茬推進,確保政策到位、任務明確、項目落實。積極發揮各相關單位、社會團體組織、個人主觀能動性,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主動參與或配合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合力推進全市早日實現碳達峰目標。

  (三)嚴格監督考核。探索建立并完善碳排放控制考核機制,實施能耗雙控和碳排放雙控目標同管理、同分解、同考核,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機制。實行工作簡報和臺賬記錄的事中監督辦法,并將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考核內容,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中突出的領域、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目標的地區及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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