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就切實解決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快推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接網消納制定相關措施,以實現未來3年新增50GW新能源裝機的目標。
1、15GW/年,保底不封頂!
云南將建立資源庫和項目庫,未入庫項目不得開發建設。省能源局制定年度開發方案,并提出省級重大項目清單,確保每年開發規模達到15GW以上,保底不封頂。
2、競價上網,不得增加企業負擔!
在具體項目配置方案方面,競配方案要包括上網電價、發電量、開發時序、投產時序、經營期限、產業帶動、其他利益分配方式等內容,充分發揮以資源換發展的撬動作用,帶動綠色能源、先進裝備制造、儲能等重點產業的發展和招商引資重大項目落地。開發協議或合同一經簽訂,各地及有關部門不得以利潤分成、電價讓利、繳納保證金或誠意金等形式增加企業成本。
3、預留土地,以租賃方式使用
“十四五”期間按照每年開工20GW光伏項目及配套接網工程預留建設用地面積2000畝、用林面積1600畝,根據實際需求多退少補。對于涉及國家或省級重大項目的,用地審批配置國家計劃指標。對于符合光伏復合項目建設要求和認定標準的,利用25度以上耕地或其他農用地的,在不破壞耕地、不改變原用地性質的項目允許以租賃方式使用。
4、六大基地+沐光行動
優先支持大型基地開發,重點支持金沙江下游、瀾滄江中下游、紅河流域、金沙江中游、瀾滄江金沙江上游“風光水儲”和曲靖“風光火儲”等6個多能互補基地,爭取3年內全面開工并基本建成。支持“新能源+鄉村振興”項目,積極開展“千鄉萬村沐光行動,重點支持新能源+特色產業、生態修復、綠色食品、鄉村旅游等項目。
5、配置儲能
按一定比例配置儲能,鼓勵采用共享儲能。
原文件如下:
原標題: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