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門市發改委發布關于江門市2022年度(第十批)個人住宅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的復函,批準新增個人住宅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59項,合計新裝機容量1242.87千瓦。
原文如下:
關于江門市2022年度(第十批)個人住宅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的復函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江門供電局:
報來《關于申請江門市2022年度(第十批)個人住宅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的函》(江供電函〔2022〕164號)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備案事項函復如下:
一、為有效推進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同意你局報來的江門市2022年度(第十批)個人住宅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本批新增個人住宅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59項,合計新裝機容量1242.87千瓦。
二、請你局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分布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能新〔2014〕37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49號)的有關規定,指導和配合項目建設單位做好項目的并網、調試和驗收工作,及時足額向項目建設單位轉付國家補貼資金和結算余電上網電量電費。
三、如項目的投資人、建設地點、建設規模、運營模式和電力消納方式等主要事項發生變化,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四、請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粵發改能新函〔2015〕682號)有關規定,及時登錄“國家能源局官方網站”,填報項目信息。
五、本文件有效期兩年,自印發之日起計算。
此復。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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