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浙江云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了關于光伏發電項目審批工作的函,原文如下:
關于光伏發電項目審批工作的函
縣發展改革局: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和“一支隊伍管執法”工作,根據《云和縣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和《云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部門行政處罰權交由浮云街道辦事處等10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的通告》的文件規定,目前除云和工業園區范圍內涉及城鄉規劃(違建處置)方面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均已賦權至鄉鎮(街道),為保證工作有效銜接,請貴局在今后的光伏發電項目審批工作中除在云和工業園區范圍內的項目外,其余范圍的光伏發電項目審批請交由屬地的鄉鎮(街道)審查。
特此函告。
云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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