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的快速上升,正對既有市場帶來猛烈的沖擊,尤其是針對電網消納、調峰等。從數據上看,今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新增突破40GW,其中戶用光伏超21GW,幾乎相當于去年全年的裝機規模。
對此,今年以來多省出臺相關政策,就分布式光伏,主要是戶用光伏的備案、并網、接入管理等予以規范。
日前,國網江西省下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分布式光伏消納和并網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紅色預警地區暫停戶用光伏并網,企業租用屋頂開發的戶用光伏按非自然人管理或暫停接入,任何項目未經三級審核均不得出具消納意見。
文件顯示,今年以來,用電負荷不足與分布式光伏高速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且存在分布式光伏消納和并網服務不規范的現象。因此,分布式光伏消納支持意見一律以每月2次三級審核的意見為準,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最終復核意見向光伏開發企業出具消納意見函,不得提前出具。
文件要求,已出臺政策的地區,嚴格按照第三方開發“戶用光伏”按非自然人項目管理或暫停接入的要求執行;未發布政策的市縣要繼續加強匯報,爭取政府出臺相關文件;戶用光伏自投項目則需提供主要設備的購買發票后方可按戶用光伏辦理。
事實上,針對戶用光伏的管理方向,江西省并非個例,今年以來多個省份下發了相關政策。今年8月,安徽省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規范有序發展的通知》,要求按月完成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分析,明確分布式光伏開發紅、黃、綠色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由屋頂產權所有人自主選擇投資開發企業后,由投資開發企業申請備案。戶用自投項目需提供主要設備的購置發票才能申請電網接入。
自去年以來,全國已經陸續有十幾個省份超20個地市下發了分布式或戶用光伏方面的管理政策,大多地區提出了將企業租用農戶屋頂開展的戶用光伏項目,以企業名義備案,納入工商業分布式管理的要求,部分地區以電網接入能力不足暫停了戶用光伏備案,例如遼寧營口等地。
湖北在文件中指出,工商業戶用分布式光伏和工商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由企業自行備案,租用屋頂的需提供與屋頂產權單位(或個人)簽訂的租用協議,明確約定屋頂租金和運維責任,不得隱瞞租用關系以房屋所有人名義備案,不得將多個戶用分布式光伏打捆備案。
究其原因,“以自然人名義通過電網企業代為備案,實際投資主體與備案主體不一致,政府監管和電網企業涉網管理存在盲區”,某行業人士在光伏們、光伏盒子主辦的第三屆福建分布式光伏研討會上指出。
從市場趨勢來看,未來對于戶用分布式光伏的并網要求會愈發嚴格,一方面,隨著戶用光伏裝機的快速增長,各地電網消納、調峰壓力凸顯,電網對于戶用光伏電站可關、可控、可調的要求與日俱增。
安徽文件中提出,項目應經電網企業組織涉網設備驗收合格和調試后并網運行,由電網企業依規統一調度,新增分布式光伏應具備可觀可測可控可調功能,已有分布式光伏逐步改造具備相應功能。
另一方面,在此壓力下,對于第三方租用屋頂模式由自然人備案這一模式,會在未來電網調峰優先級中更為靠前,出于民生等要求,自然人自投項目的調峰順位最為靠后。這意味著,未來由企業投資持有的戶用電站勢必會被要求參與到電網調峰當中,并且需要滿足電網提出的管理要求。
當前,分布式光伏較早的省份已經出現或者鼓勵戶用光伏參與調峰的相關規定,比如山東省已經連續2年在春節期間要求分布式光伏參與調峰;河北、河南均在去年提出了分布式參與調峰的要求,河北南網更是要求非戶用分布式光伏強制簽訂并網調峰協議;
今年6月湖南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的通知》中也明確表示,戶用租賃按工商業管理,除扶貧以及自然人戶用外,其余分布式光伏應納入調度機構統一管理,參與電網運行調整,保障電網安全。
不過,從目前來看,各地存量戶用光伏電站基本未受到限電等影響,但從市場趨勢來看,投資企業應對此做好壓力調研。另一方面,盡管電網層面對于分布式光伏可關、可控、可調的要求愈發明確,但在技術層面上仍存在分歧,還需相關部門進一步明確相關規則、解決技術難點。
事實上,近年來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增長已然對電網形成了沖擊,對此各地陸續出臺峰谷電價、分布式光伏參與調峰、配置儲能等規則來減緩這一沖擊,但可以看到的,一系列變化之下分布式光伏企業投資,尤其是第三方投資戶用光伏電站這一模式,正面臨成本上漲或收益下降的風險,規則變換之下必然帶來整個分布式以及戶用光伏市場的格局重塑,而這也是每一個光伏企業所需要適應的。
來源:光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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