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浙江省能源局下發《關于2022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劃2022年全省光伏建設目標為并網4.5GW,開工5GW,并對各市的光伏發電發展目標進行了分解。
根據文件,浙江省能源局給出了2022年重點光伏項目清單,總規模約7.46GW,其中分布式光伏項目規模為3.4GW。根據項目名稱業主梳理,國家能源集團、三峽、正泰、華潤以500MW+的項目規模領銜浙江2022年重點光伏項目,大唐、華能、華電則緊隨其后。
除此外,浙江省能源局要求持續加快分布式光伏建設,并擴大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范圍,新增36個整縣試點名單,列入試點名單縣(市、區)2022年光伏新增不得少于50MW,總規模為1.8GW。
要大力發展式復合光伏項目,鼓勵使用廢棄礦山、低丘緩坡等非耕地和園地資源,結合現代農業等功能建設一批以風光水儲多能互補、農林漁光生態融合為內涵的復合型集中式光伏電站。
在具體保障措施方面,要求對2022年開工建設以及投產的項目實行全額保障性并網,安排配套電網接入,確保電網與電源同步建成投產。規范開發秩序,不得將配套產業等作為項目備案和開發建設的門檻。
用地方面,允許在設施農業上建設農光互補、菌光互補項目,利用農用地布設的光伏方陣可不改變原用地性質。光伏復合項目應堅持“以農為先”,新建復合地面光伏電站光伏組件安裝高度最低處不低于2米,方陣前后陣列中心間距原則上不少于7米。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在生態保護紅線內以及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光伏項目。此外,已建和新建復合地面光伏電站需嚴格開展農(林、漁)業種植(養殖),項目業主每年底需向地方發改委、自然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提交下年度農(林、漁)業生產計劃,項目并網投產要與農業生產同步驗收。
金融方面,鼓勵各地研究出臺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光伏發電項目的支持力度。
此外,要求加快推動光伏與工業、交通、通信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開展工業園區、公路、鐵路、碼頭以及數據中心等各類光伏+項目。積極創新運營模式,支持開展園區級、企業級微電網改革試點,推動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納。
具體文件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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