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建設美麗宜居鄉村。開展“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行動,統籌光伏、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到2025年建成100個左右標桿鄉鎮和1000個左右標桿村。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實施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峰行動,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動零碳社區試點建設。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推廣合同能源、合同節水管理服務,2025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下降5%和6%。支持推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熱替代,加快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建筑應用,新建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以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使用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2025年基本完成農村取暖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比重超過10%,全省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
全文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提升全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水平,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構建城鄉綠色發展空間載體
(一)推動山東半島城市群綠色發展。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構建“一群兩心三圈”區域發展總體布局,制定實施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綠色發展目標和政策。強化“三區三線”空間管控和用途管制,加快形成全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開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綜合整治重大工程,提升生態系統連通性和完整性。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機制,統籌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促進“兩新一重”設施合理布局,建立城市住宅用地供應規模與城市人口流動掛鉤機制。發揮濟南、青島兩市輻射帶動作用,打造分別覆蓋2000萬人口的“1小時交通圈”。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2025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8%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問題。支持青島市開展國家綠色城市建設發展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模式。實施城市體檢省級試點,逐步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常態化機制,將綠色發展納入評估指標體系。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納入市縣級相關專項規劃。大力推進城市節水,2025年前設區的市全部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實施城市生態修復,開展增綠攻堅行動,推進園林城市、森林城市提質升級。以位于生態功能區、農業產糧區的縣為重點,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試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加快編制實施村莊規劃,建立推行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體綜合治理,2023年基本完成1398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5%以上,累計建成5000個美麗鄉村示范村。推進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下鄉,提升農房設計建造水平。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農村房屋排查整治。開展“百鄉千村”綠色能源發展行動,統籌光伏、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到2025年建成100個左右標桿鄉鎮和1000個左右標桿村。(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省鄉村振興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四)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建設和管護機制,推進基礎設施補短板和更新改造專項行動,加快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覆蓋。提升城鄉供水保障能力,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大于85%、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7.5%。優化城市路網結構,推廣“窄馬路、密路網”,實施“四好農村路”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到2025年新建城市道路6000公里、新建改造農村道路4萬公里。加強城鄉客運與城市公交對接,具備條件的鄉鎮客運班線公交化運營實現全覆蓋。開展城鄉電網、燃氣管網、熱力管網等建設改造,加強鄉村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鄉村振興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生態環保設施體系化。統籌推進城鄉綠化和生態廊道建設,構建完整連貫的生態綠地和廊道系統,2025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7.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7.5平方米。推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布局建設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和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到2025年,新建改造城區污水管網5000公里、雨水管網5000公里,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整縣(市、區)制雨污合流管網實現“雙清零”,全省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出水達到準IV類水標準,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以上。引導社會資本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5年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95%。完善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系統,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5%,非常規水利用量達到15億立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公共服務設施便捷化。優化養老、教育、托育、醫療、體育、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網絡。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推動城市軌道交通與鐵路、民航等交通方式無縫銜接,到2025年中心城區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達到100%,新增公共停車位12萬個。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汽車使用,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到2025年,建成各類充換電站 8000座、充電樁15萬個,除保留必要的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車占比達到100%,中心城區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換電網絡基本形成。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發展開放便捷、尺度適宜、配套完善的生活街區,推動城市主城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全覆蓋,到2025年基本補齊既有居住社區設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區同步配建各類設施。(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大數據局、省能源局、省鄉村振興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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