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為不斷提高供電企業工作透明度,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華中能源監管局向湖北、江西、西藏、重慶四省(區、市)有關供電企業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遵循真實準確、規范及時、便民利民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切實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推動信息公開從“粗放公開”向“精細公開”轉變,充分發揮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切實保障廣大電力用戶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通知強調,各單位要進一步規范用電報裝服務,及時公布本地區配電網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況,及時優化調整用電報裝工作流程、辦理時限、辦理環節、申請資料等服務標準和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并通過移動客戶端、營業場所等渠道向社會公開,著力提高用電報裝信息公開透明度。
通知還就報送2020年度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提出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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