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22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的通知
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推動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我們制定了《2022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1月12日
2022年電力安全監管重點任務
2022年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總體國家安全觀和能源安全新戰略,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能源工作會議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安全是技術,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責任”的治理理念為引領,以《電力安全生產“十四五”行動計劃》實施為主線,健全政策法規、齊抓共管、雙重預防三個工作體系,推進安全指標、安全標準化、安全技術、安全培訓、安全審計五個專項行動,開展重要通道、新能源安全、班組安全三個專項監管,努力推動電力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維護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杜絕重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杜絕重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杜絕大壩垮壩漫壩事故,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努力實現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雙下降,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電力供應環境。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一)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核心要義。繼續將觀看學習《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納入各級黨委(黨組)學習計劃和干部員工教育培訓計劃,及時組織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學習,筑牢電力安全工作思想基礎,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監管的職責使命。
(二)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堅持黨建工作和電力安全監管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持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各級黨組織,用好“黨員責任區”“黨員服務隊”等載體,引導黨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三)堅定落實統籌發展和安全的新要求。組織開展《電力安全生產“十四五”行動計劃》《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十四五”行動計劃》宣貫培訓,建立電力行業協同推進行動計劃實施的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行動計劃實施情況動態評估,推動“十四五”電力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相互促進。
二、健全電力安全監管體系
(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結合安全生產法貫徹實施,推進電力安全監管有關法規的修訂研究。頒布《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研究制定電力可靠性管理配套文件。完成《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二次系統安全管理規定》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訂。研究支持新技術創新配套安全政策措施。
(五)完善齊抓共管工作體系。加強國家能源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對電力安全監管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把關定向,進一步規范全國電力安委會工作,發揮并網電廠涉網安全管理聯席會、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聯席會等平臺作用,推動地方能源主管等部門與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協調聯動,逐步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齊抓共管工作體系。
(六)完善雙重預防體系。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年度考核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攻堅與整體提升。深化“季會周報”電力安全風險管控機制,開展重大風險隱患掛牌督辦。適應能源轉型新要求,研究加強新型電力安全風險管控。推進電力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制訂出臺評估實施細則,啟動重大基礎設施首次登記及評估工作。
三、推進電力安全專項行動
(七)安全指標專項行動。建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量化指標體系,試點開展電力安全量化指標評價應用,推進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從定性向定量轉變。
(八)安全標準化專項行動。逐步建立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體系、機制,研究建立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機制,修訂發電、電網、電力建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規范,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試點建設。
(九)安全技術專項行動。倡導依托技術保障安全,推動完善電力安全生產技術標準,運用技術思維和技術方法,破解安全生產難題。推動人身安全防護、電網及設備運行安全、大壩安全、應急能力提升等新技術的研究應用,推廣“智慧工地”“智慧運維”等技術手段。
(十)安全培訓專項行動。健全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完善分層分類培訓管理標準和工作機制,利用信息化技術整合分享培訓資源、豐富培訓手段。落實《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推動電力行業建設領域產業工人培育工作。研究電力安全文化評估方法,試點開展班組安全文化建設成效評估。
(十一)安全審計專項行動。研究制定電力安全審計規范和工作指引,探索第三方審計模式,構建安全審計工作機制。對安全生產事故事件多發或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企業,試點開展電力企業安全審計工作,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負責人安全責任意識。
四、開展電力安全專項監管
(十二)重要通道專項監管。開展重要輸電通道安全專項監管,監督檢查重要輸電通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建立和“一道一策”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新建重要輸電通道風險管控。
(十三)新能源安全專項監管。結合風電、光伏發電安全事故分析,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安全專項監管,做好政策儲備,超前防范新能源快速發展帶來的安全風險,深入排查隱患,保證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十四)班組安全專項監管。制定《關于加強電力企業班組安全建設的指導意見》,聚焦反“三違”開展班組安全專項監管,發揮先進班組典型示范作用,提高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五、做好電力安全日常監管
(十五)電網安全方面。開展年度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分析,重點加強密集輸電通道、樞紐變電站等重大風險管控和電力保供期間電網運行安全風險管控。研究“雙高”電力系統特性,探索源網荷儲安全共治的技術路徑,推進新能源并網安全評估工作。開展多回直流閉鎖等重大系統性安全風險機理及防控措施研究,形成電力系統運行重大安全邊界。
(十六)發電安全方面。加強發電領域檢修安全監管,強化檢修作業風險管控。積極探索新能源安全管理新思路,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區域集中管控模式研究,推動完善新能源發電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加強電力保供期間煤電機組非計劃停運和出力受阻監管。
(十七)大壩安全方面。開展大壩安全注冊和定期檢查,做好防汛度汛工作,確保大壩安全。加強大壩在線監測,督促企業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隱患。研究建立重點區域大壩安全會商協調機制,解決高壩大庫密集區重大安全問題。
(十八)電力建設安全方面。繼續開展在建重點工程施工安全“四不兩直”專項督查,發布實施《防止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項重點要求》,建立重大建設工程外部安全專家定期巡查制度。
(十九)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強化對電力質監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研究制訂《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管理辦法》。加強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開展火電、風電、光伏發電、輸變電工程質監大綱制修訂工作。
(二十)網絡安全方面。推進“明目”“賦能”“強基”三大行動,加快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建設,組織開展網絡安全實戰演習,評估遴選一批電力行業網絡安全分靶場,組織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監督檢查,建立電力行業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體系。推進北斗系統、國產密碼、IPv6等技術在電力行業關鍵領域深入應用。
(二十一)電力可靠性管理方面。開展電力可靠性管理法規政策宣貫,完善電力可靠性組織管理和工作機制。探索開展電力系統可靠性管理,加強電力供應充裕性的監測預警和評價評估。
(二十二)應急管理方面。開展電力應急能力建設專項督查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推進電力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提升應急管理數字化水平。推進省、市、縣三級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切實增強應急處突能力。督促指導電力企業科學開展應急能力建設評估,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二十三)重大活動保電方面。突出抓好黨的二十大和北京冬奧會、全國“兩會”電力安全保障工作,扎實做好杭州亞運會、成都大運會等重大活動及節假日重要時段的保電工作。
來源:國家能源局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