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要求,進一步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事中事后監管,近日,湖南能源監管辦印發《關于開展2022年湖南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組織全省部分持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企業開展證后監督檢查工作。 本次監督檢查緊密結合湖南實際,以問題為導向,以高等級企業為重點,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抽取全省122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工作自3月下旬開始,至9月底結束,分為企業自查、現場檢查和整改處理3個階段進行。檢查的重點內容是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執行許可制度情況,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取得許可證,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是否持續滿足許可證法定條件;是否存在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許可證的情況;是否存在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轉包、違法分包給其他單位、個人的情況;是否存在分包給未取得許可證或者超越許可范圍的單位、個人的情況等。 下一步,湖南能源監管辦將對企業報送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根據審核情況,按照信用監管要求,開展現場檢查,并按規定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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