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作出專項部署,要求相關省份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要求,采取切實措施保障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
2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煤炭(動力煤)中長期交易價格的合理區間,其中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570~770元,山西、陜西、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礦環節價格合理區間分別為每噸370~570元、320~520元、260~460元,蒙東煤炭(3500千卡)出礦環節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200~300元。《通知》將于5月1日起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全面監測煤炭生產、流通各環節價格,當發現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立即采取提醒、約談、調查、通報等方式,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同時,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市場主體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悉,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密切監測煤炭市場和價格運行情況,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引導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記者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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