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和2021年,江西省水利廳依法組織開展了全省風力發電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及“回頭看”。為持續鞏固成果,進一步推進問題整改,2月28日,省水利廳對全省19個存在水土流失違法違規行為的風力發電建設單位進行了集中約談,廖瑞釗副廳長出席約談會。
廖瑞釗指出,風力發電作為清潔可再生能源,是推動能源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在全省發展迅速,為改善能源結構作出了突出貢獻。但由于部分風電企業水土保持意識不強,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落實不到位,施工過程中開挖、填埋作業頻繁且不重視人為水土流失的防治,野蠻施工,在建設過程中造成較為嚴重的人為水土流失。此次對風力發電項目開展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既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水土保持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有關要求,也是基于對全省風力發電項目水土流失現狀研判而開展的重要舉措。
廖瑞釗指出,黨的十九大報告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江西作為全國首批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風力發電生產建設單位更要貫徹新發展理念,在落實國家政策、企業戰略的同時牢固樹立“管項目就要管水保”的生態環保意識,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自覺保護水土資源,守護綠水青山,堅持走生態文明的高質量發展之路,助力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此次約談是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再宣傳再教育,是對各建設單位存在人為水土流失問題的再次提醒,各項目建設單位一是要落實水土保持工作專人,明確職責,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在充分認識到自身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舉一反三,組織各參建單位全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清單,逐項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切實抓實抓細整改;三是要組織開展水土保持工程后續設計,作為工程施工的依據;四是要樹牢水土保持和生態保護意識,規范建設行為,加強對設計、施工、監測、監理等參建單位的水土保持管理,各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規范開展工作,切實防治人為水土流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風力發電項目水土流失的監管,利用信息化監管手段,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讓人為水土流失行為無處遁形,并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問題進行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堅決進行行政處罰,同時對違法違規的各參建單位進行信用懲戒和責任追究,多措并舉嚴肅查處水土流失違法違規行為。
四家建設單位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迅速行動,堅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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