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北京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向北京市各相關部門印發關于征求《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立項論證申請報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就北京市2021年組織開展的京市建筑綠色發展立法調研論證工作形成立項論證申請報告。
根據文件,在立法可行性中依據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將安裝光伏設施作為強制性要求,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立法依據則是《可再生能源法》明確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供熱采暖和制冷系統、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
實踐依據則是在土地出讓時,建立“房地聯動、一地一策”會商機制,將綠色建筑二星級、60%裝配率的裝配式建筑、光伏等品質要求納入土地招拍掛條件,將競高標準建設方案作為土地競拍政策工具,引導企業建設高標準商品住房。
實施效果是,市級財政累計安排了近58億元資金支持建筑綠色發展工作,其中撥付0.94億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技術改造等節能改造類項目,撥付3.07億元推動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
具體文件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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