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用地的事端從不少見,“每一位光伏電站項目經理都多多少少的處理過用地的糾紛問題,阻工、投訴、漫天要價或者利益分配不均的情況比比皆是”,一位行業資深的項目經理告訴光伏們,幾年前,新能源投資還沒這么火爆的時候,這種問題就很常見了,甚至當年的光伏領跑者項目也曾因為阻工問題導致項目遲遲未并網。這兩年隨著國家雙碳目標的提出,越來越多企業涌入,隨著社會對于光伏的認知程度的提高,‘行價’也越來越高了。
事實上,“大部分的用地糾紛都與利益分配有關,目前大部分的光伏電站項目都會在EPC招標時把征地手續辦理及協調、租地、高標準農田置換費、土地的各類補償、廠區附著物拆遷及賠償或搬移、青苗及林木賠償、協調施工中的阻工等可能帶來糾紛的問題統一拋給EPC方”,一位光伏行業的資深人士介紹到,而EPC方基本都會選擇與村委會簽訂合同,合同范圍包括土地租金以及與村、牧民收到款項不一致、村民擅自漲價引起的糾紛等等。如果村委會搞不定村民,那么就會出問題。
日前,某中東部省份一則“光伏毀苗”的新聞,恰逢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下,嚴控耕地用途的當口,將光伏電站用地問題再一次推至風口浪尖。事后,根據調查組報告,該項目為“農光互補”項目,項目備案、環評、土地等各項手續合法合規。2021年4月,由鎮政府啟動項目土地流轉工作,涉及5個村1642畝。截至2022年4月30日,共計完成土地流轉1013畝。經初步核實,有兩村毀麥地塊中有14戶村民共40.39畝土地,未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流轉委托書和土地租賃合同。
光伏們從公開渠道查詢到該項目的土地租賃協議。根據協議,項目公司分別與該鎮五個村的村民居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共租賃土地3700畝,租賃期限為20年。2021年土地租金為1200元/畝/年,按照每5年漲100元/畝的價格最高至1500元/畝/年。協議明確,各村委會要負責解決租金與村、牧民收到款項不一致以及村民擅自漲價引起的糾紛等等。
但是根據一份在網絡上流傳、未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文件,“已經流轉土地由村委會統一經營,流轉期內按照每畝每年660元返還被流轉農戶”。
此外,在此前村民曝光于網絡的信息中稱,在該企業征地過程中,與村民發生多次肢體沖突,打傷3人導致住院;但實際通報顯示,不存在施工過程中村民被毆打受傷問題。
無獨有偶,在新能源項目中,類似的案例幾乎比比皆是。2019年,某央企位于陜西榆林一光伏電站項目因“推平林草地建設光伏電站被”曝光于網絡。之后,榆林市政府以及央視記者對該項目均進行了實際調查《央視新聞赴陜西榆林調查華能光伏項目用地事件(附調查視頻)》,結果顯示與村民反映的“砍伐10萬株楊樹”事實不符,各項手續齊全,土地屬性為未利用地,但項目存在一定程度的違規開工問題。
同樣在陜西榆林,2021年11月24日,陜西某能源集團有限公司300MW光伏電站項目被逼停工,有村民稱,“去年5月光伏項目實施,千余畝防沙林及數百畝耕地被推平。”
事實上,目前,國有企業已經成為光伏電站投資主力,對于土地糾紛問題也愈發重視,出于國企合規性等考核,“一般來說光伏電站用地不會存在太明顯的瑕疵,不然也過不了會的,國企的合規性還是很嚴格的,那么問題就會集中在用地價格的利益分配中”,一位行業人士一針見血的點出,“大部分來自于利益分配不均,要么是村委會搞不定村民,要么是中間方沒談好價格”。
光伏們在此前文章《新能源大時代,土地正成為資源被“中間方”高價轉租!》中報道,全國轟轟烈烈的新能源開發大潮催生了土地中間方的存在,這些中間方將土地作為資源進行轉賣,通過信息不對稱等方式賺取高額差價,這個差價甚至可能是總價的50%還多,不僅帶來了土地糾紛的空間,也間接推高了光伏電站系統的投資成本。但不可否認的是,賺取土地差價在全國已經成為常態。
針對上述問題,有一位光伏電站項目資深從業者以一個實際案例建議道,在土地補償金問題上一定要格外重視。“把土地補貼費用直接給地方農民,因為你不知道如果給了中間機構后最終村民能拿到多少,當時給各家各戶開了工商銀行賬戶,公開張榜公示無意見后,直接將錢打入到農民相應賬戶。同時,直接給政府部門支付了土地協調費用,之后在施工中遇到的阻工現象非常少。前期土地開發費用,一定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讓每位農民知道自家可拿到多少錢。事先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要圖省事。”
實際上,在光伏電站開發建設過程中,土地問題一直是企業逃不開的難點之一。一方面,在國家雙碳目標的催化下,投資企業對于新能源電站的開發投資力度迅速提高,社會層面對于這一趨勢認知度也隨之提高。在部分項目開發中,由于土地租賃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層出不窮,阻工現象頻發。
另一方面,在國家生態紅線、糧食安全的大戰略下,光伏用地政策也在逐步收緊,尋找土地正成為項目前期開工中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光伏用地相關政策可參考光伏們此前文章《中東部光伏電站用地或再收緊,新能源仍深陷土地“困境”》)。與此同時,土地租金也水漲船高。有開發人士透露,某南方省份的光伏用地租金從去年的300-500元/畝/年已經上漲至2022年的1000-1500元/畝/年。此外,已經建成的新能源項目還要面臨各地耕地占用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帶來的不定時與無邊界風險。
上述種種給光伏企業帶來的壓力與挑戰也越來越大。這意味著,在處理相關問題時,手續文件不僅需要合規,還得合情與合理。也有行業人士建議道,甲方在選擇工程EPC和監理時,要盡可能選取正規的承包方和監理方。在當前系統成本愈發高昂的情況,部分企業通過壓低EPC報價來達到收益率標準。但目前情況下,建議業主不要被低價競爭所迷惑,應考慮給予上述雙方合理的利潤空間。費用的提高和后續的技術服務和現場管理是環環相扣的,降低服務費用,勢必降低人工業務水平。同時,甲方的管理水平也要相應提高,管理產生效益,要協調好三方,管控好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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