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擴大有效投資,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政府投資更多向民生項目傾斜。今年上半年,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同比增長6.1%,有效投資規模持續擴大。投資資金從哪里來?投向哪些項目?
加大投資力度!
今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65萬億元。強化績效導向,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合理擴大使用范圍,支持在建項目后續融資,開工一批具備條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礎設施、老舊公用設施改造等建設項目。
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6400億元。政府投資更多向民生項目傾斜,加大社會民生領域補短板力度。
對金融支持基礎設施建設,要調增政策性銀行8000億元信貸額度,并建立重點項目清單對接機制。
運用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等籌資3000億元,用于補充包括新型基礎設施在內的重大項目資本金、但不超過全部資本金的50%,或為專項債項目資本金搭橋。
鼓勵保險公司等發揮長期資金優勢,加大對水利、水運、公路、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注重投資有效性!
發揮有效投資對經濟恢復發展的關鍵性作用。投資要注重有效性,既及時果斷決策實施、不貽誤時機,又不搞大水漫灌、不能“蘿卜快了不洗泥”。
加快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督促地方加快專項債使用。
以市場化方式用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項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規劃,既利當前又惠長遠,主要投向交通、能源、物流、農業農村等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不得用于土地儲備和彌補地方財政收支缺口等。
項目要條件成熟、有效益、能盡快發揮作用,競爭性產業要完全靠市場化發展。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要繼續高效運轉,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并聯審批,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用地用能環評等手續,在確保工程質量前提下在三季度盡快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
重點投資這些項目!
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十四五”規劃,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重點水利工程、綜合立體交通網、重要能源基地和設施,加快城市燃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管網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澇設施,繼續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水利工程:2022年再開工一批已納入規劃、條件成熟的項目,包括南水北調后續工程等重大引調水、骨干防洪減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灌區建設和改造等工程。上半年,新開工重大水利工程項目22項,完成水利建設投資4449億元,均創歷史新高。
交通領域基礎設施:對沿江沿海沿邊及港口航道等綜合立體交通網工程,加強資源要素保障,優化審批程序,抓緊推動上馬實施,確保應開盡開、能開盡開。支持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發行3000億元鐵路建設債券。啟動新一輪農村公路建設和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標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金融等政策支持,再新增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3萬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3萬公里、改造農村公路危橋3000座。年內再開工一批國家高速公路聯通、省際公路瓶頸路段暢通、內河水運通道建設、港口功能提升等工程。
能源項目 :推動能源領域基本具備條件今年可開工的重大項目盡快實施。發揮煤炭的主體能源作用。通力合作優化煤炭企業生產、項目建設等核準審批政策,落實地方穩產保供責任,充分釋放先進產能。通過核增產能、擴產、新投產等,今年新增煤炭產能3億噸。積極穩妥推進金沙江龍盤等水電項目前期研究論證和設計優化工作。加快推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近期抓緊啟動第二批項目,統籌安排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項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準和開工建設基地項目、煤電項目和特高壓輸電通道。重點布局一批對電力系統安全保障作用強、對新能源規模化發展促進作用大、經濟指標相對優越的抽水蓄能電站,加快條件成熟項目開工建設。加快推進張北至勝利、川渝主網架交流工程,以及隴東至山東、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區電網項目規劃和前期工作。對經過多年準備和全面評估審查、已納入國家規劃的浙江三門、山東海陽、廣東陸豐三個核電新建機組項目予以核準。
城市燃氣管道: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數的基礎上,加快開展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徹底消除安全隱患。2022年抓緊啟動實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項目。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指導各地在城市老舊管網改造等工作中協同推進管廊建設,在城市新區根據功能需求積極發展干、支線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統,統籌各類管線敷設。加快明確入廊收費政策,多措并舉解決投融資受阻問題,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
在前期確定的交通基礎設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領域基礎上,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優先考慮將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等納入支持范圍。
穩定民間投資!
在供應鏈產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
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
在“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和國家明確的重點建設領域,選擇一批示范項目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已確定的交通、水利等項目要加快推進,在招投標中對民間投資一視同仁,并盡快推出以工代賑具體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民間投資手續辦理效率,將大項目納入地方重點項目庫并加強用地等保障。各地要保護民間投資合法權益,嚴格履行政策承諾。支持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支持民間資本發展創業投資。
鼓勵金融機構采用續貸、展期等支持民間投資。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政府性融資擔保。抓緊推出面向民間投資的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項目。鼓勵民營企業市場化債轉股。
盤活存量資產!
重點盤活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包括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倉儲物流、旅游、新型基礎設施等。
統籌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包括綜合交通樞紐改造、工業企業退城進園等。
有序盤活長期閑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項目資產,包括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閑置土地等,以及國有企業開辦的酒店、餐飲、療養院等非主業資產。
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推薦、審核效率,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行上市。
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鼓勵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采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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